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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手領紓困補助,一手逼員工走路?」
 
你在機場使用過環亞貴賓室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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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手領紓困補助,一手逼員工走路?」
 
你在機場使用過環亞貴賓室嗎?
 
你可能不知道的是,把旅客當貴賓的環亞,卻把勞工當作隨時可拋棄的工具。
 
日前,我接獲陳情,環亞貴賓室要求員工簽署減班休息的同意書,接著調動員工職務,還不斷對員工記過,儼然就是要逼勞工走路。
 
後來,環亞更強迫員工簽署「減班休息期間同意不提出資遣要求」的文件,這已經明顯違反勞動部「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」。
 
今天上午,我和環亞貴賓室的受害勞工一起召開「交通部給人補助,公司請人走路;勞動部不給名單,蓋上黑布」記者會。要替受害勞工討公道,更要求交通部、勞動部負起應負的責任。
 
我開始調查後,發現環亞貴賓室領取了民航局13,777,461元、還有桃園機場公司1,300,929元的紓困補助,總共1,507萬元。環亞一手拿補助,一手逼員工走路的行徑,完全違背了交通部紓困企業的原意。
 
為甚麼會這樣?就是因為交通部的紓困補助辦法中,並沒有如經濟部、文化部和教育部一樣,加上勞工保護的條款。
 
領取紓困補助期間「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、減薪或裁員等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為,亦不得解散、歇業或有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情事。」,這是時代力量從2月以來的訴求,在多次的紓困條例黨團協商中,均不斷要求新增該項條文,雖然最後沒有制定在母法,但是仍出現在許多部會的補助要點中。
 
然而,交通部的補助要點,直到昨天10月22日,才新制訂出勞工保護條款。
 
是的,你沒看錯,就是昨天。換言之,從疫情爆發以來到現在超過半年的期間,若企業有減班休息的狀況,這些事業單位仍然可以一手拿交通部的補助,一手逼人走路。
 
也不是所有的補助項目都有勞工保護條款。跟航政司相關的六項補助中,只有一項設有勞工保護條款。
 
同時,我在跟勞動部索取資料的過程中,也遇到了阻礙,因為勞動部不願意提供環亞貴賓室的減班休息狀況給國會辦公室,理由是因為「涉及營業資訊」。
 
請問,勞動部為什麼不敢公布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名單呢?
 
目前紓困補助多半都設有勞工保護條款,需要跟勞動部的減班休息名單勾稽,勞動部官員只是不斷地跳針:「我們都有跟部會勾稽。」我問:「那如果沒勾稽到呢?」勞動部:「我們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。」
 
不是啊,所以是勞動部掛保證不會落勾嗎?各位看倌朋友,你說看看,你覺得勞動部絕對不會落勾嗎?
 
涉及國家補助的事業單位,應該就要對國會公布減班休息的資訊,否則國會如何監督?如何避免像環亞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?
 
最後,我要求交通部要重新檢討紓困補助的條文,以及勞動部應該要介入調查環亞貴賓室的勞資爭議。
 
國家挺企業,企業就要挺勞工,請交通部、勞動部好好負起該負的責任,別讓紓困補助肥了企業苦了勞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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